7月23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唐远强主持召开重点提案《关于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机制的系列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
据悉,重点提案《关于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机制的系列提案》具体包括《关于加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行为的建议》《关于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关于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标准的建议》,该系列提案由市政协副主席唐远强领衔督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协办。
座谈会上,市住建局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提案承办单位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相结合,充分吸纳提案者的意见建议,不断补充完善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条款。如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具体工作职责,防止相关职能部门推诿管理责任;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禁止行为和增加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规定了加大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力度等条款,争取该《条例》于2021年底正式出台。
此外,关于提案中提到的“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标准”,市发改局拟在2021年底前指导清城区发改局起草调整方案,并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
提案者农工党清远市委员会、民革清远市基层委员会、清城工作组代表与有关部门交流互动,发表了自己的建议意见。
唐远强充分肯定了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他强调:一是希望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沟通协商、逐步推进落实,保质保量把提案办好;
二是要妥善处理好物业公司、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水平;
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案工作取得实效,不断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刘洋 通讯员郑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