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常委参加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中的小组讨论是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表意见的一种重要形式。委员参加小组讨论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会前围绕会议的主要议题,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作些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2
发言前最好草拟发言提纲,并在发言后交小组秘书,以供摘登会议《简报》之用。
3
通过举手或其他形式向小组组长(召集人)提出申请、待小组组长(召集人)同意后,再行发言。
4
第一次发言时,首先简明介绍自己的身份,包括姓名、界别、主要职务等。
5
发言要紧扣会议议程确定的讨论主题,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十分钟以内),以便其他与会者有机会发言。
6
讨论中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一般不要打断他人发言,必须插话时,应征得发言者同意,插话要言简意赅。遇有不同观点时,要互相尊重,求同存异。
7
发言由小组秘书来作文字记录,并存档。小组讨论情况一般在次日会议《简报》中概述。全体会议期间小组讨论的情况,由会议秘书长向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作综合汇报。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小组讨论的情况,一般由小组召集人或有关负责人向主席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会议分别汇报。
8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小组讨论时,应向小组组长(召集人)请假。
来源:广东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