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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14至17日召开

来源 : 政协清远市委员会 发布机构 : 政协清远市委员会 日期 : 2017-12-25 16:17:00

 

    12月21日,市政协七届四次常委会在清远国际会展中心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政协第七届清远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14日至17日在清城召开。

    会议通报了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底,289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与满意率均为100%。

    市政协主席梁志强在会上强调,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中共十九大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提升政协履职能力。

    12月21日,市政协七届四次常委会召开

    探索开展

    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情况的通报,以及市纪委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通报。会议还协商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协商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清远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政协第七届清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以及关于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决定将这两个报告提交政协第七届清远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现场

    根据会议决定,政协第七届清远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14日至17日在清城召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关于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听取和评议了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2017年工作情况。《实施办法》明确了市政协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内容要求、议题选定和实施流程等内容,确定建立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市政协领导和办公室及专委会密切联系市政协各界别的工作机制。

    记者获悉,今年6月底召开的市政协七届二次常委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于7月3日正式发文实施。制定实施关于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办法,是市政协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为政协协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基础。

    会上,市政协主席梁志强强调: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履职全过程;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全市即将开展的“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统筹谋划2018年市政协履职工作,不断发挥政协特色优势和作用;

    要坚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中共十九大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

    要从严要求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政协全面贯彻落实,不断为清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肖文、陈建华、唐远强、钟鸿辉、陈丽霞、陈新、唐成良等市政协领导出席会议。(撰文:清远日报记者 毛远策 图片:市政协办公室 唐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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