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心得
市政协委员、连南瑶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潘俐君:
新修订的《条例》对提案提、立、办、督、评各环节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遵循。其中,精准选题是提高提案质量的第一步,只有题目选得准、选得好,才能真正将提案的作用发挥出来。我将紧扣清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努力撰写高质量提案,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本期学习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清远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1999年7月8日政协第三届清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1日政协第五届清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2024年1月12日政协第八届清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七章 提案工作的表扬和评价
第二十七条 对于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应当给予表扬。
第二十八条 优秀提案的评选条件:
(一)选题准确,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建言献策;
(二)针对性强,反映情况真实,分析问题深入,提出建议具体,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成效显著,对重大决策、长远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改进工作有明显作用。
第二十九条 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提案承办单位领导重视提案工作,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认真负责,提案办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
(二)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凡能解决的,已做到切实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未能解决的,已列入计划并提出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措施的;确实解决不了的,已如实解释说明。提案按时办复,提案者对办理工作和办理效果表示满意;
(三)突出重点,成效明显。采取多种方式与提案者沟通协商,积极推动办理落实,对提案答复中已作出承诺的,能够跟踪并督促落实,成效明显。
第三十条 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评选程序,按照《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关于评选表扬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对市有关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评价,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市有关单位参与。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经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行。提案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各县(市、区)政协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本期小测
01【选择题】对于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_______应当给予表扬。
A、中共清远市委
B、清远市人民政府
C、清远市人大常委会
D、政协清远市委员会
答案:D
02【选择题】对市有关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评价,由_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及_______参与。
A、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B、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C、政协清远市委员会办公室
D、市有关单位
答案:ABCD
03【选择题】提案工作条例经_______审议通过后实行。
A、政协党组会议
B、政协主席会议
C、政协常务委员会
D、政协全体会议
答案:C
04【判断题】各县(市、区)政协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答案:正确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